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
2.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高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重点大学、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THE或QS排名前500名国外院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报考人员应为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生,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毕业时间可放宽到2021年7月31日;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选聘施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选聘岗位及专业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专业详见《邯郸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博硕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现场审核材料为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邯郸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并扫描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hdskjjjgdw@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通过市科技局审核最终确定报名人员信息。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包含岗位条件要求的各项证件、证书(包括身份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硕士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硕士报到证、硕士就业协议书、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本科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明(已工作人员的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未毕业应聘者由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证明)的扫描电子版。
3.审核地点:邯郸市科学技术局机关党委(人事处)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
4.提交材料:面试前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复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选聘程序
1.测评。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工作。根据报考人员数量,测评采取面试(满分100分)的方式对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广泛性进行测试。并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小组确定。
各类测评评委组成:由邯郸市科技局内部专家及外聘专家7人组成。评委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人社局、邯郸市科技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政策及待遇
1.“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等高层次人才到邯郸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方面的服务。
2.住房保障。对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等高层次人才优先入驻邯郸市人才公寓。如不入驻人才公寓,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由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
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参与政府决策。
4.职称评聘。对于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通过设立特设岗位予以聘任;对于急需紧缺和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可实行高级职称直评直聘制度,工作满2年可直接参评副高级职称,工作满3年可直接参评正高级职称。
七、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邯郸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0-31180613118508
监督电话:0310-311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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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