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气象局实行中国气象局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中国气象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市局本级设10个内设机构,8个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和1个社团组织,管理2个正处级地方事业机构;全市设34个区县(自治县)气象局。
全市气象部门博士研究生17人,本科以上学历占89%;正研级高级工程师15人,中级及以上职称占75%。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16人、出站11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数量
2020年度国家编制补充招聘应届毕业生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如下:(附件)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2020年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18年、2019年未派遣就业,原毕业学校可以按应届毕业生进行派遣的高校毕业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
(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毕业报到时需同时具备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及其它相关手续证明;
(七)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身心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通过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气象人才招聘网站(http://zp.cmatec.cn)提交电子简历。
2.报名时间截至2020年5月20日18:00。
3.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市局人事处负责审查。
(二)考试及资格复查
1.考试以直接面试形式进行。用人单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后,由市局人事处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并组织面试。
2.资格复审需提交招聘公告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毕业生就业协议》原件等资料(2020届考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最迟可延至报到前提交)。
3.参加面试人员及资格复审相关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招录人员数量等额参加体检。体检由市局人事处负责具体组织,体检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可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递补者按规定对其进行体检。
(四)考察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暂行办法》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
市局党组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拟招录人员名单在中国气象局网站、重庆市气象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招聘工作过程中,查实应聘人员有报名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2.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职,严守纪律,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方式:023-89116046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68号重庆市气象局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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