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执行辅警2名(限男性)
速录员2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28周岁以下,台州户籍;
3、大专学历,专业不限;
4、报考速录员职位须计算机中文录入每分钟准确率达到60字以上。
三、报考者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和其他相关资料证明(并附复印件1份)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于8月30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到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地址:椒江区市府大道399号)报名。
报考速录员岗位的需参加当天下午14:30本院统一组织的中文录入测试(输入法自选,键盘可自带)。中文录入测试合格者参加速录听打技能测试。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进入面试。技能测试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报考执行辅警职位的,本院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经考试、体检和政审,择优录用(复退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劳动者与台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3个月。咨询电话:88553003 、88553008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