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许昌市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许昌市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1)高校毕业生、中小学二级职称及以下人员,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统招师范类本科学历(不含民办、独立院校和联合办学)或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必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要求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
8.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不能如期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在校生;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3名教师,安排到许昌市建安区学校教师岗位(详见《许昌市建安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附后)。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招聘。
1.发布公告
许昌市建安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于2019年6月21日在建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6月30日。方式:①微信扫描右方二维码直接报名。
②关注“建安区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报名”窗口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不作为最终资格确认的依据,报名人员是否通过审查,须到现场提交正式材料进行审核。
(2)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19年7月6日至2019年7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许昌新区实验学校院内。(建安区魏庄北街,市内乘坐K2、66、68路等公交车)
(3)现场提交的报名材料。①打印填写完整的网上报名表1份②户口本、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③就业报到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在读学历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④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还未发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但在正式聘用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⑤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人员,还需同时提供本科期间本专业招生计划表、录取名单、大学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室公章1份。⑥中小学一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任职资格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⑦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⑧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⑨与网上报名表照片同版的小二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2张,考务费30元。
(4)报名要求。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取消。取消或核减的岗位计划经建安区招聘教师领导组研究调整到其他紧缺专业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报名点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考务费。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缴费条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考试
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面试各为100分。
(1)笔试(满分为100分)
①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学技能、教育法规、教育新理念、教学案例分析等教育基础知识。笔试分小学、中学、高中三类。
②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时的诚信承诺,签订面试承诺书,遵守面试守则各项规定,出现违规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试讲或其他方式进行。拟聘岗位数等于参加面试人数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岗位需要,体育、音乐、美术等专业面试为试讲或其他方式加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内容以面试通知为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体检
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标准,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对总成绩入围的人员,按1:1的比例参加统一体检(怀孕考生需提供合法婚姻和怀孕证明),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6.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建安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审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7.岗前培训
公示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8.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且通过岗前培训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相关手续。
(2)根据招聘计划,按照报考岗位进行聘用。因建安区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县管校聘”等因素需要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调剂的,经建安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可以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调整。违反报名承诺不到所分配岗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3)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当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工作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新聘用人员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当月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5)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建安区教体系统以外的单位调动。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大学期间受过党纪校纪处分的;报到时无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的;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聘用。
2.许昌市建安区此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区纪委监察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招教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建安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0374-5136226。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均通过建安区人民政府网或“建安区教育”微信平台发布,不再逐一电话通知,请所有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如有疑问可在建安教育微信平台留言咨询,咨询电话:0374—5119171,请在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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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建安区教育体育局
中共许昌市建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