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岗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
党建工作指导员2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有6名以上方可开考。
三、招聘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法学、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文史类专业者优先;
3.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深厚的文字功底,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理解力和执行力,能够撰写常用办公文,通讯报道;
4.热爱基层党建工作,熟悉党务工作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8月7日(10个工作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将《报名登记表》、个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历鉴定及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的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ngdzb@hp.gov.cn;现场报名者携带以上材料到黄埔区黄埔东路3731号南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306室(联系电话:82516771)。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考试总成绩。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党建知识等。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招聘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者需提供个人户口本、身份证、无犯罪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毕业证、学历鉴定和党员身份证明(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原件予以审核,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资格。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如比例不足,将延长报名时间或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等,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三)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体检由个人自行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付,体检合格后提交计生审查证明和政审。体检、计生审查或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计生审查、政审均合格的人员,报街党工委研定聘用,并在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按国家的有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许世荣、温丽明 联系电话:82231361、82516771
南岗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