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其中市民中心海关窗口3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20年临安区商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商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为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在2020年9月30日前通过自考、成教、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提供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国(境)外学历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4.性别和专业不限。
5.能熟练掌握Word、Excel等文字处理系统。
6.身体健康,有亲和力,普通话标准,表达沟通能力强。
7.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临安。生源地是指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户籍以公告发布之日(含)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8.有商务工作或海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本次招聘报名采取非接触的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有意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报名,报名接收成功将会收到邮箱回复件,请考生及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7日0点——2020年6月9日24点。
报名方式:有意向者请将下列资料电子版(扫描件)一并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174531747@qq.com,并电话确认。
1.本人签字的《临安区商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
4.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历证明);
5.一寸免冠证件照;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
资格初审:区商务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通过邮箱反馈并说明理由,资格初审通过者将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经研究后,可按岗位需求酌情考虑,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按实际人数开考。如部分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可在招聘岗位间进行调剂。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临安区情区策、商务及海关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和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笔试结束后将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临安商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入围面试名单及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杭州市临安区商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生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杭州市临安区商务局负责。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由杭州市临安区商务局负责,对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人员,在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临安商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商务局负责安排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岗位组成储备库。如出现缺岗情形,经研究同意后,使用储备库人员。缺岗时按当场次考试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其中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以上),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参与第二次招聘的单位储备库不再使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储备库人员:(1)录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2)录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4)有效期内被招聘单位辞退的;(5)录用单位在一年内有其它相适应的岗位需要的。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招聘全过程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1-61071103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安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5868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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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商务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