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体检,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设置
招聘岗位:大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8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崇左市户籍;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岗位工作;
4.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5月29日至2002年5月28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能吃苦耐劳,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6月1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大新县统计局办公室(大新县桃城镇安平大道8号财政大厦10楼)。
(四)报名材料:1.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及获奖证书原件等材料;3.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
应聘者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应聘者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因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五)联系电话:0771-3623625;联系人:黄晔慧、农小敏。
五、面试和体检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6月15日前办公室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
(二)统一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人普办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人际合作与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统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及待遇
经面试和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如试用期不合格者,用人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表现合格的由县统计局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受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时间为1年,劳动合同一式四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备案一份。聘用人员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出差、出勤补助标准与在职在编人员一致。
七、费用来源
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由县财政安排解决,按照大新县现行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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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新县统计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