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溧水114网站发布。
有关招聘信息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2020年溧水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所需相关材料投寄邮箱,详见《岗位信息表》。
报名要求:
(1)邮件主题请写成“姓名+联系方式”的格式;
(2)须如实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健康码、14天内非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轨迹信息、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入党志愿书或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正式党员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电子稿或扫描件;
(3)参加面试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因疫情原因资格复审时间由单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健康码、14天内非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轨迹信息、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或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正式党员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除入党志愿书)并提供复印件。凡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2.报名时间
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至2020年6月10日17:00。6月11日17:00前未收到邮箱反馈结果的报名人员,请于6月12日(9:00—12:00,14:00—17:00)进行电话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名注意事项
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及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于报名结束后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溧水114网站发布。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支付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支付方式由报考单位通知考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形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笔试、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及其同职位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1.笔试
(1)笔试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具体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信息表》中“考试科目”。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溧水114网站公布,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四、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为编外人员,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编外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南京市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722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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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溧水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南京市溧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