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本人无犯罪记录,在校、在职期间无处分记录;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二)不得报考协管员的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招聘简章在南京市栖霞区政府政务网站(www.njqxq.gov.cn/index.html)、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main/index)、“栖霞区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需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
报名地址:南京仙林商务办公中心一楼A厅综合服务大厅A036窗口(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文苑路118号)。
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320,李老师。
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2寸近照2张;
2、本人有效内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市场监督管理协管员(三)”岗位的大专毕业生可以不提供;);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打印件;(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ipv6.nanjing.gov.cn/)打印;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打印件)
6、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市场监督管理协管员(一)”“市场监督管理协管员(二)”岗位的考生必须提供党员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2、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入围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本人到场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必须由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以及与岗位相关的综合素质等。
笔试测试方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设置合格线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面试资格。
笔试成绩出具后,应聘人员可在领航招聘网(http://www.leadzp.com.ipv6.nanjing.gov.cn)查询个人成绩及排名。
请注意!!!受疫情影响,笔试时间另行短信通知,请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时仔细检查预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面试
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通过对应聘人员过去的行为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从而预测应聘人员能否适合新的岗位。
面试名单。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各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遇笔试成绩相同或笔试合格人数不达相应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面试成绩现场出具,在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核算总成绩,并将总成绩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六)体检
1.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由江苏领航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3、替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及考察(政审)后方可聘用。
四、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决定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薪资待遇参照单位同等岗位薪资标准:不超过6万元。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受委托的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解释。
监督电话:025-8557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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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