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根据各用人单位的需求情况,经审核,决定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30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985工程”、“211工程”、“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本科且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2.“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本科且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研究生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事业心、责任感强;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5.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要求。
三、相关待遇
1.纳入正式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制度管理;
2.年总收入12万元以上,并纳入江山市E级人才;
3.签订五年(含)以上服务合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享受江山市人才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筛选、专业考核、签约、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活动通过浙江省人才网(www.zjrc.com)、衢州人才网(www.qzrcw.com)、江山市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4395/index.html)、江山信息网(www.21js.com/)等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
网上报名:报名者请下载填写《2020年江山市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相关资料电子扫描件打包(以“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1921862953@qq.com),并加QQ好友,以便后期联系及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24时。
报名者需提供相关资料: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党员(预备党员)证明、学业成绩表,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各类荣誉及奖励证书,其它能反映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等,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毕业证书。
(三)资格审查
由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网上报名人员是否报名成功及通过资格初审,以回复邮件为准。若超过3个工作日,未收到回复邮件,请及时电话联系。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筛选
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符合条件报考对象的学历层次、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荣誉奖项、在校表现进行初步筛选,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核人选(具体比例视实际报名情况确定)。
(五)专业考核
组织入围专业考核对象进行业务能力水平考核,具体了解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岗位匹配度、素质潜能等方面的表现(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
(六)签约
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专业考核情况,提出拟入围名单,报请研究确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代用人单位与入选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拟聘用人员的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八)考核
体检合格结束后,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具体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要求执行。
(九)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不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签约、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
因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人员空缺是否递补,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五、其他事项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在江山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3.在招聘过程中,将视报名情况、生源质量等招聘实际情况,对招聘计划数和招聘岗位进行适当调整。
4.参加专业考核人员,应试期间统一提供免费食宿,按标准报销往返交通费,入围体检对象免收体检费用。
5.未尽事宜由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
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570-4026393、13757041210(毛女士);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70-4024720、13757003296(毛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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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