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9名,相关岗位要求详见《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单位分工、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无吸毒、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嗜好。
2.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
3.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和相关技能证书。
4.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
3.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公示和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yan.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提供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姜堰区前进路8号区城管局211会议室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01岗、03岗人员同时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复印件,由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出示的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
(5)由当地派出所出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近一个月的体检证明。
(7)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下载填写《区环卫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1:2,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本次招聘根据岗位不同组织不同考试流程。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谈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场考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每场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纳入考察范围。
01岗垃圾清运工、03岗建筑垃圾场辅助工
这两个岗位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场考两方面。笔试内容为道路交通法规等驾考理论知识,场考内容为现场驾驶技术。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场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场考人员(同分跟进)。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场考人数之比不足1:2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场考。
02岗垃圾中转站操作工、04岗建筑垃圾场司磅员
这两个岗位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谈两方面。笔试内容以基本的电脑操作知识为主。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和面谈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谈人员(同分跟进)。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谈人数之比不足1:2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谈。
05岗道路清扫工人、06岗公厕保洁员
这两个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行面谈。
(四)成绩计算与公布
考试结束后,01岗和03岗按笔试成绩30%,场考成绩7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02岗和04岗按笔试成绩50%,面谈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谈成绩、场考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01岗、03岗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场考成绩确定,场考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场考确定。
02岗、04岗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面谈成绩确定,面谈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谈确定。
总成绩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本次招聘六个岗位的试用期均为3个月,试用期内报考人员要遵守国家和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试用期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试用期合格符合条件者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解除。聘用后工资待遇根据相应岗位实际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安全状况等进行考核,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并参照本单位同等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区城管局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2778561
招聘信息公布网址: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yan.gov.cn/)
点击下载>>>
泰州市姜堰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