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逐级淘汰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七台河市应急管理局招聘合同制管理救护队员20名(男性),工作单位七台河市矿山救护中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2002年6月1日至1990年6月1日之间)。从事矿山救护工作三年以上且持有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证书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自愿从事矿山救护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招用的其它情形,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11日。
2、报名程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需压缩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名称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77440809@qq.com电子邮箱,报名人员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报名。
①报名人员通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七台河市应急管理局招聘矿山救护队员报名表》(附件一),准备电子版近期免冠照片。
②报名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高中以上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大专以上学历报名人员须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③报名人员如为退役士兵(包括正常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须提供退役证件原件照片;如为从事矿山救护工作三年以上且持有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证书人员须提供证书原件照片。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审查发现报名信息真实性存在异议的,须由报名人员按要求提供送审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
1、领取准考证:报名合格人员须按照七台河市应急管理局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未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2、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佩戴口罩参加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
3、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高分(15分),总成绩最高60分,有一个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按照《七台河市应急管理局招聘救护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见附件二)。
4、心理测试按《七台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防疫指南》规定组织开展,满分为40分,低于24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5、考试流程:工作人员将加强所有参加考试人员的健康状况信息的收集和跟踪,按照“一人一卡”建立健康管理档案,所有参加考试人员须申领健康码,没有获得绿色健康码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要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到达考场,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防疫工作检查,进入考试区域后须分散式候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依次进入相应的考试区域,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场。一旦发现不接受防疫检查或不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的考试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6、成绩发布:体能测试、心理测试成绩及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面试
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现场公布分数,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下一个环节。
(四)体检
1、根据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心理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拟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体检在七台河市应急管理局指定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按照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由考生个人缴纳。
3、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市应急管理局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考生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政治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政审考察,直至额满为止。
(六)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招聘的救护队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6个月,薪酬标准2800元/月。试用期间需参加入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救援工作情形,予以退回。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并取得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证书,正式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薪酬标准4000元/月。薪酬标准包括工资、绩效和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工资待遇根据七台河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3、特别优秀的救护队员,经考核,可提拔为指挥人员(副中队长),参照事业单位标准享受工资和福利待遇。
4、本次招聘救护队员总成绩自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岗位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二)报名成功的考生总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需达到3:1,低于该比例的原则上缩减的招聘计划数。确因工作需要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三)在同等分数条件下,退役士兵(包括正常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从事矿山救护工作三年以上且持有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证书人员优先聘用。
(四)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六)本公告由七台河市应急管理局招聘救护队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64-822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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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