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和金融数据库的运行维护;承担城市金融交流合作的服务工作;参与成都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和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的基础性研究;围绕金融产业集聚和发展开展相关服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附件)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应聘者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0年1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公告发布当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0年6月9日09:00至6月17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0年度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所属1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应聘者将下列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cdsjrfzcjzx@163.com。
1.简历: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电子证件照片、有效联系方式、主要学习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
2.工作经历概述及佐证材料。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国(境)外留学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四)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五)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满足高层次人才的基本要求、学习经历及工作经历是否符合岗位需求等。初审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若报名人数不够,经招考主管部门研究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于2020年6月底在招聘单位举行。招聘单位在应聘者资格初审通过后,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6月底在我局官网公示。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
面试结束后,由我局在3个工作日内在局官网公告面试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我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我局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我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咨询: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吴老师:028-61884297;成都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王老师:028-61884398。监督举报: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28-61882603。
十二、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局在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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