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0年度枞阳县乡镇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30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见《2020年枞阳县乡镇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公告及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同时在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tl.gov.cn/)、枞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ongyang.gov.cn/)“人事信息”栏和“教育体育管理-通知公告”栏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后续招聘信息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栏和“教育体育管理-通知公告”栏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在2020年度枞阳县乡镇幼儿园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6月22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枞阳县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教师;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的方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办)进行,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名时凭码通行。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⒉报名地点:枞阳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会议室(枞阳县城银塘路)。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须填写《2020年枞阳县乡镇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由本人填写并签名承诺)。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和“教育体育管理-通知公告”栏上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原始总成绩增加2分。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于“先上岗、再考证”人员(包括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18、2019届毕业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普通话水平等要求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手续。
(5)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等材料。
⒋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专业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报名时,办理申请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⒌资格审查及报名费用:
县人社局、教体局牵头组织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每科45元缴纳笔试考试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⒍开考比例确定:
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上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准考证》领取:2020年7月3日报考者凭缴费收据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0年7月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采取“专业基础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的考试模式。合卷,满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幼儿卫生学、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育专业所学的音乐、美术、舞蹈等方面理论知识等;《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参加考试的笔试原始总成绩须达到50分(含加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1、依照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按规定比例入围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采取百分制计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2分钟。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拟定的方案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3、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栏和“教育体育管理-通知公告”栏等相关媒体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以年龄小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当地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栏和“教育体育管理-通知公告”栏等相关媒体上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2、选岗
拟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应聘单位(限选一次)。如出现分数相同,则按照上述考试总成绩的优先原则进行。
3、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根据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与招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符合招聘岗位学段及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宜
此次公开招聘政策及考试考务、考察、体检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枞阳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栏和“教育体育管理-通知公告”栏等相关媒体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招聘整个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枞阳县人社局0562-3210930
枞阳县教体局0562-3226316
监督举报电话:
枞阳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组0562-3211176
枞阳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组0562-322632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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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枞阳县乡镇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