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1: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1名;
岗位2: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人员条件
1.报考岗位1的人员需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29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为0301法学或050101汉语言文学专业;报考岗位2的人员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29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为法学或文学专业。
2.其他条件:
岗位2:需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tl.gov.cn)上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毕业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3张、报名表(见附件)等。
报考岗位2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5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
岗位1报名地点:市长江中路976号市劳动保障大厦7楼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综合科,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0562-2126826。
岗位2报名地点:市长江中路976号市劳动保障大厦6楼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室,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0562-2168011。
4.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5.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程序。如每个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名,将增加笔试环节,并根据报考人员与岗位数3:1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末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人选确定: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
如出现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工作岗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定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待遇按《铜陵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铜编办[2013]33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0562-2126822。
点击下载>>>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