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计划表中“高层次高水平人才”对应《云南师范大学高层次高水平人才引进办法》(云师大党发字〔2018〕17号)相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我校高层次高水平人才及博士招聘信息,常年有效。
2020年6月20日00:00至2020年6月27日24:00,请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rsc.ynnu.edu.cn;2020年6月27日以后请与学科所在院(所)联系,投递简历。
(二)上传相关附件
应聘人员在网络报名的同时,须及时上传下列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以便我校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
2.个人简历;
3.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岗位中备注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5.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
(三)材料及要求
1.不接受纸质简历;
2.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若
填写及提供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同
时我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核以及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学校严格按照招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中有虚假信息或隐瞒实际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综合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请应聘者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七、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八、体检
拟聘人员到校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可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办理聘用手续后,若在工作期间发现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所填写情况不符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终止人事关系,并作下编下册处理。
凡新招聘到校工作人员,涉及承担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等学生工作任务,以及参加驻村扶贫、支教等工作,必须服从学校和各具体用人单位的安排。
十、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开招聘工作履行专责监督职责,对相关程度及职能监督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受理职能部门移交的违纪问题。
十二、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十三、未尽事宜由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941536、65941528;
(二)监督电话:0871-65910376;
(三)网址:http://rsc.y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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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