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1、热爱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悉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专业不限,熟悉农业农村工作;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5日后出生);
4、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6、珠海市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辅助类合同制职员,按《珠海市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工资福利待遇规定》(珠人薪〔2007〕56号)规定,根据个人资格条件享受辅助类三级合同制职员薪酬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持报名材料到珠海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报名(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路268号208室)。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至6月30日(工作日9:00—12:00,15:00—17:30)。
3、报名预约:为加强疫情防控,避免人员密集,需提前预约现场报名时间。联系人:冯靖、元灿,联系电话:0756-2238508、2236036。
4、报名材料:《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见附件),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获奖证书、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各1份(提交原件备查),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5、资格审查:审核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集中评卷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依考生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主要对考生基本素质和能力等进行测评。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3、笔试、面试后,请考生关注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网站、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的结果。
(三)考察和体检。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排名依次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
(五)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结果报市职员服务中心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
2、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4、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被聘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公告由本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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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