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简介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区)位于珠海市西南端、黄茅海东岸、珠江鸡啼门至虎跳门出海口之间,是依托华南沿海主枢纽港高栏港而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高栏港经济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2月,国务院批准在高栏港经济区2.514平方公里的区域内成立珠海高栏港综合保税区。高栏港区下辖南水镇、平沙镇,总面积380平方公里,2018年末常住人口18.4万人。高栏港经济区地理位置十分优越距离香港、澳门分别为45海里和11海里,最南端泊位距离国际主航道仅1海里。广珠铁路和高栏港高速通车后,高栏港可与珠三角地区形成2小时经济圈,辐射珠江口西岸城市群和华南、西南、中南地区,是西江及南中国海走向世界的门户,是广东海洋经济最具活力和潜力的地区之一。高栏港经济区是珠海实体经济主阵地和经济发展重要引擎,是珠海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重要门户枢纽、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沿海经济带的重要力量,更是西江及南中国海走向世界的门户枢纽和“一带一路”建设沿线重要节点。辖区现有公办中小学校11所,其中初中4所、小学7所,均为财政补助一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http://www.zhdz.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F1:岗位代码A01—A09岗位,招聘范围及对象为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以下人员:
(一)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
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为2018年至本招聘报名首日期间(即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2日)毕业,且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可享受2020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的其他人员:
1.全国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8、2019届毕业生,及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件(见附件1)规定的广东省就业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期限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2.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2年内(按颁发的证书日期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计算时间),符合条件的可凭有关证书等证明材料报考。
F2:岗位代码B01—B02岗位为基层服务人员专门岗位,其招聘范围及对象为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下列基层服务人员:
(一)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前须取得相应的证书,证书遗失的可提供发证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本市镇村(含涉农社区)基层专业服务人员:在我市镇村(含涉农社区)基层(具体名单见附件2)服务满2年的各类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在农村教师、全科医生、乡村医生、农技推广员、养老护理员、乡村工匠、非遗传承人等专业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及珠海市镇村战略后备人才等镇村专门服务项目人员(凭服务地所属乡镇及以上党委、人民政府或其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签订的合同等其他同等效用的相关佐证材料报考)。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及人数见《珠海高栏港经济区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3)。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调配到区内中小学校任教,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
1.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者毕业时须同时取得所学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包括以第二学位报考的考生),考生可凭本人取得的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任一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2.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见《珠海高栏港经济区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3)。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附件4)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确认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语文教师岗位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须二级乙等及以上。
4.年龄要求:F1招聘范围及对象内的考生年龄不限;F2招聘范围及对象内的考生年龄要求为本科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程序及方法:网上报名—>网上初选—>线上面谈—>现场资格审核—>心理测试—>现场面试(含音乐、美术岗位考生的技能测试)—>签约—>体检—>考察及审档—>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站: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http://www.zhdz.gov.cn/的“通知公告”栏《高栏港教师招聘系统》或登录网址:http://113.106.122.242:9090/报名,要求考生秉着诚信报考的态度,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及时修改查询密码,自行打印1份经初审通过的《报名表》。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至2020年6月19日17:00时截止。
3.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并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相应的佐证材料。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二)网上初选
网上报名后,将根据报考人员的学业成绩、在校(任职)情况、获奖情况、面谈表现等,经评委组评核,择优确定参加线上面谈人员。
网上初选结果预计于2020年6月中旬通过报名系统反馈。通过网上初选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参加线上面谈。
(三)线上面谈
1.时间:初定于2020年6月中旬。
2.方式:线上面谈采用网络视频方式进行。线上面谈操作指引及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届时发布的公告。请密切关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http://www.zhdz.gov.cn/。
(四)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
各岗位根据线上面谈评分择优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谈人数比例达到1:5的,按招聘人数5倍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否则,符合面谈条件考生全部进入下一环节。线上面谈评分不带入下一环节。
注意:入围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须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考点作资格审核确认。不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或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现场资格审核(含心理测试)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与地点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拟在珠海市范围内)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具体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2.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请按下列编号顺序排序装订提交):(1)《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2)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用于贴准考证,照片反面写姓名)。(3)身份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及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其它佐证材料。(4)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还须提交以下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择业期内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人员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且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和扫描件。(5)个人相关荣誉证书。(6)各类承诺书(见附件5)。
说明:以上报名材料在现场资格审核时,(1)(2)(6)提交原件,其他各类证书、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报名材料不予退还,工作人员审验其他材料原件。
3.报考基层服务专门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交前述报考范围内提及的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协议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4.确定参加现场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合格者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合格者进入现场面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考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现场面试人员及有关事项详见面试公告。
(六)现场面试
现场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仪态仪表、板书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音乐、美术的考生还须测试专业技能,该类考生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余考生取现场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80分,所有成绩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成绩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以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的顺序,按得分高低排列名次。
注意事项:
1.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参加现场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涉及本次招聘的通知、公告,均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http://www.zhdz.gov.cn/的“通知公告”栏目公告,请考生及时查询。
(七)签约
面试结束并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后,招聘单位即于面试现场与体检及考察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请各位考生诚信报考,签订就业协议书后无故违约的,将被取消拟聘用资格,并被列为失信对象报有关部门处置。不愿意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八)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拟于面试结束第二天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十)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招聘结果报市主管部门认定后,由区教育部门统一调配到学校,并办理拟聘人员毕业生接收、入编、聘用等手续。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二)递补聘用
在签约、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依次等额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8862、7228581;联系人:陈老师、凌老师(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1楼1103室,邮编:519050)。投诉电话:0756-7268501(区党政办),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7楼1702室,邮编:519050)。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②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③有其它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拟聘资格:①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②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③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组织调配的;④未能在规定日期前报到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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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