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按照我区公办中小学的编制、岗位空缺数及人员结构要求,此次全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总岗位共174个(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
A类:①专业对口,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
③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
B类:
①专业对口,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②具有全日制普高通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且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6.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中小学校在编教师、临聘教师。
二、组织程序
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组织程序主要包括:1.网络报名→2.资格审核→3.发布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4.网上打印《准考证》→5.笔试→6.公布笔试成绩→7.现场审核材料→8.面试公告→9.面试→10.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11.组织体检→12.审档考察→13.公示与聘用。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日至3日,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网址:
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351
(二)资格审核
由区宣教局严格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和招聘公告、报考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年龄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发布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
在区宣教局网站等媒体发布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
(四)打印准考证
入围笔试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
(五)组织考试
考试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区宣教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粤人社发〔2013〕21号)、《惠州市县(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暂行办法》(惠市教〔2013〕21号)有关规定及本实施方案另行拟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教育通用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区宣教局网站等媒体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面试分数,并在成绩单上签名确认。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或录像,并按要求保存。每名面试人选的面试时间一般为8分钟,同时按有关规定组成面试评委小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且不得少于5人。
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在后续招聘程序中因自愿放弃或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区宣教局择优递补。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区宣教局网站等媒体发布。
(六)组织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宣教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名单及有关安排由区宣教局提前3天在区宣教局网站等媒体发布。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区宣教局在区宣教局网站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被正式录用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学校办理聘用手续,与学校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从2020年9月起至2023年8月止),试用期1年。
三、工资待遇
本次考试录用的临时教学人员不纳入编制。聘用期内根据《大亚湾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实施方案》(惠湾宣〔2018〕137号)精神,所需人员经费由区财政核拨,确保临聘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用人学校应与临聘教师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监督保障。
区人社局负责对此次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监督、指导和管理,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宣教局纪检组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区保密部门对招聘考试工作进行保密指导。
(二)实行回避制度。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139号)第28条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其它相关事项。
1.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应聘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2020年大亚湾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报名表》,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
4.应聘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因考生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区宣教局择优替补。
6.体检、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15天内未能配合区宣教局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
本方案由2020年大亚湾开发区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562637、556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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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开发区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