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交通规划与建设事务中心为惠州市交通运输局所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规划事务性工作,拟订各类交通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城市快速路、跨江通道等建设和用地的征收补偿协调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三、招聘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工作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在国(境)外有犯罪纪录人员,涉嫌违纪犯罪及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机关及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六)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至2020年5月31日(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5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龄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6月4日至6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惠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519室(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一路25号交通大厦5楼519室)。
所需资料
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在报名时提供: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3.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明、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职称等级证书;
4.人事劳动关系挂靠证明(或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业务工作总结,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出具所在单位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专门标注复印件的除外),报名人员需按要求配合做好报名登记工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证件照电子版需发送到邮箱:rsk2829786@163.com,证件原件验证后立即退还本人。
(二)资格审查
由惠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通过的人员发放准考证。报名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考试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的GZ2020006、GZ2020007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人员,其他岗位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统一集中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1.笔试(免笔试的岗位除外)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工作技能等。笔试视疫情风险情况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占考试总成绩的4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免笔试的岗位,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不设进入面试比例。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面试对象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才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视疫情风险情况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占考试总成绩的60%;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100%。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宣布。
(四)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按拟聘职位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由惠州市交通运输局通知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由惠州市交通运输局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期间,应聘者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征信等证明。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惠州市交通运输局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通过惠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惠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惠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咨询单位
1、惠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0752-2829786
2、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咨询电话:0752-2890757
(三)监督单位
中共惠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752-2829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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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交通规划与建设事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