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1、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统一招聘,现场资质审查,考核,推荐岗位;
二、招聘岗位名额
拟招聘村医人数:28名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卫生系列中专(含)以上学历(大专以上学历、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含)以上者优先;暂未取得医师资格证者,视岗位需求招聘到位后,由我局先发放乡医证,在乡镇卫生院团队网格化管理和指导带教下,上岗工作,同时备考全国统一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或执业助理医师);
4.部分乡镇的村卫生室有意注册到有空缺岗位的村卫生站就业的卫生从业人员,优先聘用。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6.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
7.年龄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已自行购买社会保险的应聘人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者,招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年龄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下列人员不具备招聘资格:受过纪律处分期限未满的,正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司法机关正立案侦查的;曾经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在博罗县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公告)
(二)应聘报名时间、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接受报名。报名地点:博罗县卫生健康局2楼医政医管股(博罗县罗阳镇观园路58号。报名时间:2020年4月30日起(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长期招聘,员满为止;咨询电话:6630948。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信息材料:
(1)博罗县公开招聘乡村卫生从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本县乡村医生证书;(需要提供证件原件、复印件2份)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
2.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的资格由博罗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审查。审查合格后,应聘人员填写《博罗县公开招聘乡村卫生从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五、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乡村卫生从业人员实行人员社会保险制和村卫生站经费补助制。
1.落实人员社会保险制。规定乡村医生在劳动合同期内依照《社会保险法》,随所在乡镇卫生院参加社会保险。
2.薪酬的构成:A.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B.基本医疗服务收入;C.省财政给考核合格的每间村卫生站每年补助2万元,市、县财政分别对中专、大专、本科乡村医生每月各补助100元、200元、300元;县财政补执业助理医师每月200元、执业医师每月300元。
六、乡村卫生人员的管理和聘用原则
1、乡村卫生从业人员的管理。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乡村卫生从业人员的招聘、推荐就业岗位和有关考核;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乡村卫生从业人员的聘任和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建立乡村卫生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档案。
2、乡村卫生从业人员的聘用原则。乡村卫生从业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应聘人员经县卫生健康局现场审查、考核合格后,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其社会保险参照相关规定执行;聘用的乡村从业人员不改变原来户籍身份,不属于县内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式人员,不在我县行政事业编制之内,不纳入行政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
3、规范岗位培训。村乡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选派有资质的优秀村医到省、市家庭医生服务培训基地接受免费培训。村医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机构或乡镇卫生院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脱产进修。
4、乡村卫生从业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为五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经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村卫生从业人员双方依据双向选择原则,确定是否续约。未取得助理医师资格证的医学中专(含)以上毕业生在聘用5年内必须通过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否则,不再续约。年龄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受聘人员,聘用期限由受聘日至法定退休年龄止。在村卫生站人员紧缺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确有需要的,村卫生站可按规定程序返聘业务素质强、工作认真负责群众口碑好、身体健康状况好的60周岁以上乡村医生继续执业5年。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不予继续聘用。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博罗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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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