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因受疫情影响延迟毕业的毕业生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科研能力突出,具有实干精神;
2.报考的年龄要求为35岁以下(即1984年6月19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双一流大学及国内外知名院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且报考者所有学历均需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4.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专业必修课程有7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失信惩戒对象;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特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2.方式:请考生登录福田教育网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并完成材料上传工作;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和面谈
1.时间和地点:在广东省深圳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应按照《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0年6月特聘博士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3)的顺序整理好材料,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
3.因疫情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谈的,可线上资格审查和面谈;
4.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查结果为准。
(三)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通过考察和公示,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资格。经讨论研究,视情况可依次递补。
(五)岗前培训及实习
福田区教育系统提供统一的短期集中培训,并进行适岗分配,办理入职手续。
三、管理方式及相关待遇
(一)特聘人才在特聘岗位期间实行年薪制,约40万元/年。
(二)拟聘人员与福田区教育科学研究院签订特聘岗位聘任合同,承担区教育系统教科研和教育教学工作。拟聘人员首次与福田区教育科学研究院签订短期劳动合同(时间为六个月),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短期劳动合同薪酬为该岗位半年期“协议年薪”的70%,试用期薪酬标准为短期劳动合同月薪酬标准的80%;短期劳动合同期满时,根据工作进展以及拟聘人员工作表现等,续签中期劳动合同,中期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三年,薪酬标准按协议年薪标准执行。
(三)根据《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的通知》及《福田英才荟教育系统人才奖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此次特聘人才享受20万元人才引进奖励,在合同期内按比例(4:3:3)分3年发放。签订中期劳动合同后,由福田区教育局协助特聘人才申报“福田英才”,获得认定的特聘人才将享受相应等级“福田英才”所享有的体检、子女入学等人才待遇。根据深圳高层次专业人才“1+6”政策,福田区教育局还将支持并协助申报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
(四)引进的特聘人才及其家庭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本市未享受任何形式政策性住房待遇的,协助申请人才住房。
(五)引进的特聘人才采用“双培养、双交流、双向选择”用人模式,通过在福田区教育局局机关、福田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及区属公办学校设置“双导师”,鼓励特聘人才承担区级研究课题,支持人才专业发展。
(六)引进的特聘人才表现优秀的,任职满1年后至中期合同期满结束期间,可通过选聘进入区属公办学校工作,入编满3年且职称聘任符合任免条件,如继续承担课题研究任务,其科研经历视为区属公办学校中层正职任职经历,综合素质表现特别优秀者可优先纳入区属公办学校校领导推荐人选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生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书(如因疫情影响延迟毕业的可延迟至2020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须提供岗位相应层级的教师资格证,如不能提供的报考者,需做出书面承诺,承诺自签订聘任合同之日起1年内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有权终止聘任合同。
(五)拟聘人员统一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安排工作。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查询网址
1.网络报名网址:https://chyidea.szftedu.cn
2.招聘公告发布及查询网址:
福田政府在线网站—“招考专栏”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
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
(八)联系电话: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0755)8291833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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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特聘博士未取得教师资格报考人员承诺书.docx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