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谈、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20周岁至40周岁之间,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详见岗位需求);
3.宁波大市户口(便于接听热线),熟练计算机操作,有较好的文字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强;
4.“20周岁至40周岁之间”指2000年6月23日及之前出生至1980年6月23日及以后出生之间;户籍要求以2020年6月23日时所在地为准;学历证书需在2020年6月23日之前获得(非在校学生);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体岗位需求(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3日--7月2日。凡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将电子简历发送到邮箱:2960363039@qq.com。
2.报名咨询:倪老师;电话:87281975。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0年7月3日;
2.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1:3的,取消此次招聘。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7月4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者凭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及面谈
1.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资格复审所需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3.用人单位将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行面谈,面谈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的,由此产生名额空缺,将从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及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如面试入围者自动放弃资格,将从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4.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5.如某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招聘计划数,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其他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经综合考量进行调剂。
(六)体检及考察
1.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2.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3.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的违法犯罪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4.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将从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同岗位递补人员不足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其他岗位经综合考量进行调剂(体检、考察安排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聘用
1.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者公示5天;
2.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或在办理手续时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将从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同岗位递补人员不足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其他岗位经综合考量进行调剂(需补充完成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3.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收入待遇按照江北区编外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2.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提供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3.合同与劳务代理公司签订;
4.本次招聘结束后,如单位出现人员不足的情况,可直接从本次招聘参加过面试但被淘汰的人员中择优录用(需通过体检、考察和公示);
5.本招聘公告由江北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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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宁波市江北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