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含本科)以上,不限专业,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四)工作人员3名,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总结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具有文秘、中文专业、写作特长或从事党政、文秘办公室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日常管理和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每月叁仟元整(¥3000.00)元,(包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大额保险等个人部分,单位部分社保费用)。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每月叁仟捌佰元整(¥3800.00)元,(包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大额保险等个人部分,单位部分社保费用)。每工作满一年增加(¥50.00)元工龄工资。
四、聘用期限和方式
聘用期限为1-2年,通过面试、笔试合格后签订试用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填好《来宾市兴宾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以下称报名表),连同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兴宾区扶贫办电子邮箱:xb4232916@163.com。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30日。
(二)审核。采取笔试、机试和面试方式同步进行。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面试、笔试人员。获得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必须持报名表(一式6份)、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笔试、机试和面试。不入围笔试、机试和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
六、联系地址
兴宾区城南新区企业总部写字楼附楼西面一楼,联系电话:0772-423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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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来宾市兴宾区扶贫开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来宾市兴宾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