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在规定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年龄符合2020年全国征兵统一规定时间(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邹城户籍(2020年8月1日前落户)和生源的男性毕业生。
在职人员报名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征集计划
2020年邹城市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设置30个计划,用于征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办法
征集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具体征集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预征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预征
网上预征时间:2020年6月25日-7月3日
所有参加报名且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提前在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报名预征,预征通过后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待现场报名时提交。
(2)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7月1日8:30-7月3日17:00
地点:市人武部院内征兵体检站一楼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由市征兵办公室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告规定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2020邹城市“招征结合”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到证(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背面书写名字)6张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2020邹城市“招征结合”报名登记表》;(2)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诚信承诺书》;(4)《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5)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政治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地点见体检通知书,体格检查时携带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由邹城市征兵办公室负责。体格检查要求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19年版)执行。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将以公告的形式在邹城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进行发布,请随时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体格检查合格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按时间要求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为保证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笔试组织部门根据考试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按1:3的比例确定前90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2020年邹城市“招征结合”岗位汇总表》(附件1)所列条件,依次选择面试岗位,面试岗位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采用百分制计算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政治考核人选;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面试人员,不进入政治考核范围。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面试组织部门根据面试情况确定。
四、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市征兵办公室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征兵办公室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2018年版)对政治考核对象的政治条件进行考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政治考核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后续手续。如有不合格人员,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镇街选择及公示
经体检、考试、政治考核、役前教育训练、复检复查、审批定兵、档案审核合格的拟征集人员,以岗位为序,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2020年邹城市“招征结合”岗位汇总表》(附件1)所列条件,依次选择具体镇街,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镇街确定后,由市征兵办公室和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由市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签订事业单位用人协议。
新兵交接起运前,应征青年出现自愿退出或其他不适合入伍服役的情况,取消其入伍资格,同时一并取消事业单位录用资格。
本次“招征结合”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服役年限)。
六、有关待遇
(一)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间享受我市义务兵优抚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伍返乡后,一个月内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和事业单位用人协议分别到市人武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报到后一个月内安置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退伍后不再列入事业单位安置计划:
1、入伍后,在部队规定的退兵期内,因身体、思想、精神和政治原因做退兵处理的;
2、在部队服役期间转为士官、考入军校或直接提拔为军官的,转业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另行安置;
3、服役期间被部队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4、退伍后一个月内未到市人武部、市人社局报到的;
5、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合安置的。
七、计划及岗位
具体计划、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八、其他
1、此次征集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征集工作的,责任自负。
2、咨询电话:邹城市征兵办0537-5237055
邹城市人社局0537-5212876
附件:
中共邹城市委组织部
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邹城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