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详见《石首市面向在荆部分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与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
根据鄂政办发〔2020〕11号、鄂人社发〔2020〕10号、荆人社办〔2020〕15号文件精神,本次校园招聘对象为在荆部分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
2.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要求的基本条件,部分招聘岗位所列专业遵从专业大类,具体参照《2019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和《2019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3)报考人员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②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③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④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⑥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29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9日17:30截止。
网络报名专用邮箱7991365@qq.com(将报名所需资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报考单位及岗位名称+姓名”,按要求完成的压缩包发送至该邮箱)。
报名咨询电话:0716—7182534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原图)并按下述顺序排序:
①《石首市面向在荆部分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及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发放的由所在高校部门开具有效证明);
③有关证件(证书)。主要包括有效身份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
报名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报名资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免收考试费。
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报名人员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核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形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没有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和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采取以学业成绩代替笔试成绩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初选,如学校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大于1:3,则由考生所在学校提供考生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根据成绩高低排序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学业成绩只作为人员初选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排名。
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经石首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面试
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可登陆石首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shou.gov.cn/)查询。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公告规定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等原因,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无法取舍时,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标准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费用由入围人员承担。体检由石首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石首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的,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面试。如没有人员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查实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拟聘人员应及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对无故逾期不报到或无故恶意放弃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同时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
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本年度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后(时间以各高校规定的正常发证时间为准)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
聘用后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聘用对象在我市最低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限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其他事项
1.做好个人和公共防护。在招聘的相关环节,考生要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健康绿码,如实登记并报告个人身体状况,积极配合进行相关检测,严格做好个人卫生,严格遵守场所公共卫生和防疫秩序。
2.本次校园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3.本次校园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未尽事宜由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16-7182534、718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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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