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紧缺人才1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良好,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本科(不含专升本、三校生)及以上学历或其他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获取岗位信息。通过登录“甘肃·静宁”门户网站(http://www.gsjn.gov.cn/)查看《2020年静宁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公告》,获取《2020年静宁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列表》。
(二)组织报名。采取网络(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3日18:00截止。应聘人员根据公告中的《岗位列表》,下载填写《静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扫描件:①身份证;②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推荐证明;③在校期间有无不良记录证明;④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⑤如期毕业证明(尚未毕业人员);⑥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已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扫描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压缩打包后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QQ邮箱836984542@qq.com。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或故意隐瞒与招聘有关情况,影响招聘结果客观公正的,责任全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通知本人,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考核。
(四)面试测评
面试测评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要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密切关注相关信息通知。
1.面试前,应聘人员提供《静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或推荐证明、在校期间有无不良记录证明、学业课程成绩单、如期毕业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协议等材料原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测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当场公布成绩,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招聘人选。
(五)签订就业协议
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签约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单位与拟签约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毕业院校、本人、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并于拟签约人员毕业前签订结束,逾期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资格复审
拟签约人员毕业后,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等到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
(七)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负担。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甘肃·静宁”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拟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审批后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安排上岗,落实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监督电话:
静宁县人社局办公室:0933-2521427
咨询电话:
静宁县人社局就业指导服务中心:0933-2528236
点击下载>>>
2020年静宁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列表.xls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