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29日至2002年7月3日期间出生)。
5.持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参加应聘;其他人员暂未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对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参加应聘。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dfe.cn(大丰智慧云平台)。报考者通过电脑访问大丰智慧云平台,登录“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系统”,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牢记登录账号和密码);也可通过手机端关注“大丰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进行报名。
(1)报名、资料上传
2020年6月29日9:00-7月3日16:00。
(2)资格初审
2020年6月29日9:00-7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0年6月29日-7月6日9:00-16: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0年6月29日9:00-7月6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0年6月29日9:00-7月7日12:00。
2.网上确认
(1)资格初审工作由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须在2020年7月6日16:00前向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需要缴费票据的须在缴费界面确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统一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将提前10日在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系统和大丰智慧云平台发布,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须使用,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②2020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应聘岗位所须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应聘岗位所须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不需提供)。
其他人员须提供: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②应聘岗位所须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所有图片总大小不超过5M。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0年7月10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②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和资格复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工作由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其它事项按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应聘人员承诺书规程操作。
2.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登录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系统或大丰智慧云平台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核人选。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和资格复核时间、要求在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系统和大丰智慧云平台发布。
3.资格复核。面试前,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应聘人员携带资格初审时上传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大丰区教育局现场资格复核、缴纳面试费10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核人选。
4.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通过资格复核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音乐、体育、美术和学前教育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其他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考察和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若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布。
2.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方法相同)。
六、公示、选岗及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方法相同)。对递补人员,按有关规定考察、体检合格后,另行公示。
2.选岗。选岗工作按照《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选岗人员限选所报考的招聘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按照自动放弃处理。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选岗结果将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示。
3.聘用。选岗结束后,由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内携带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审核,并将个人档案转调至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档案室。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人员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聘用新教师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先上岗、再考证”人员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予以定职定级,一经定职定级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对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3514562、0515-83929210。
八、招聘工作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监督电话:0515-69188530;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515-69188522。
九、本公告由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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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