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宿城区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幼儿教师岗位:22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未受过党(团)纪、政纪、校纪处分。
2.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前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
5.县(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优课评比等获奖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至8月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资格审查: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符合报名条件者,报名时须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到宿迁市实验小学幼儿园、隆城颐和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届时,幼儿园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招聘考试人选。
2.考试:
考试时间:8月6日。
考试内容:
由专业技能测试和教学技能测试二个环节组成(如果报名人数超过3:1,将另外增加笔试环节),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包括绘画、弹唱、舞蹈、讲故事,各项均为10分。
①绘画:根据绘画主题自主设计画面内容,要求主题突出、色彩鲜明、布局合理。作画形式不限,工具自备,时间40分钟。
②自弹自唱:自备儿童歌曲钢琴即兴伴奏,边弹边唱,时间5分钟。
③舞蹈:自备儿童舞蹈,提前准备好舞蹈音乐光盘(时间3分钟以内)和服装、道具,服装道具等要求与舞蹈音乐主题贴切,吻合。
④讲故事:选手自定故事,要求内容生动有趣,适合幼儿倾听和理解。选手用普通话讲述故事。时间不超过4分钟。
(2)教学技能测试:选手根据给定的题目,独立完成教育活动设计,采用演课方式进行考核,演课的课题与教育活动设计的课题一致。分数为60分。
3.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教学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执行。如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待遇按照宿城区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聘用人员工资方案执行,并为个人缴纳五项保险。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作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地点:宿城区机关幼儿园值班室
五、招聘报名电话:84211328
本简章解释权归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
宿城区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