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宿豫区面向在岗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本区在岗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岗位
本次定向招聘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及相关要求等见《2018年宿豫区面向在岗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村(社区)工作满1个聘期(含2015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目前仍在宿豫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
3.聘期内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为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存在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影响期限的;
(4)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宿豫区委组织部、宿豫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资格审核、网上报名、笔试和履职评价、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豫党建网(http://www.syzzb.gov.cn)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18年5月28日—5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审核地点:宿豫区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宿豫区党政办公大楼407室)
3.需要提供的材料:《2018年宿豫区面向在岗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电子档发送至邮箱:suyucgb@163.com)、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它能够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并视情处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岗位不得更改。
(三)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6月4日9:00-6月11日16:00;
缴费时间:2018年6月4日9:00-6月13日16:00。
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8年6月14日,9:00-16:00。
(4)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6月19日—6月21日。
(四)笔试和履职评价
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考试范围。
笔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区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等次、表彰奖励等情况,对报名人选采取履职评价(评价要素及分值见附件4),履职评价结果将在宿豫党建网等媒体公示。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履职评价计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豫党建网公布。面试费用100元/人。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实行百分制,结果保留2位小数。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履职评价计分之和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结果保留2位小数。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名单在宿豫党建网公布。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考察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七)公示
考察和体检结束后,将合格人员名单在宿豫党建网等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或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中共宿豫区委组织部、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0988422
监督电话:0527—80988089
中共宿豫区委组织部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2日
附件:1.岗位简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