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参加研究生国家统招,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报名条件。
3.毕业生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统招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定陶区范围内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以及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除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岗位其他有关要求。
8.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的,招聘计划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并进行公告。
二、招聘单位及数量
招聘单位、数量、专业要求详见《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填写《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ddtgwy@hz.shandong.cn邮箱,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电话”。报考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0年7月10日17:00截止。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信息先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邮箱及时反馈初审结果。
2.现场审查。
审查时间:2020年7月11日上午8:00-12:00。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审查时间变更通过电话另行通知。
审查地点:定陶区东丰路东段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资料:⑴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⑵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⑶身份证;⑷在校期间担任学生职务、获得荣誉的相关文件、证书;⑸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在职工作人员需另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审核后现场归还本人,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
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没有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事专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素养,实行百分制。
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电话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2.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www.dingtao.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认定后,办理聘用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定陶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咨询电话:0530-2223693
监督电话:0530-221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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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计划表.xls
2.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x
菏泽市定陶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