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类别及数量
(一)A类:20名。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重点向教育教学管理方向培养。
(二)B类:77名。主要从事教学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须为1979年7月6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报考A类岗位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0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0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非山东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3.非“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含民办高校、有关高校的独立学院)2020年应届普通全日制硕士(含)以上毕业生且本科阶段必须是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
4.获得第五、六、七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认定并每日公布相近专业。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应于2020年9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19年及2019年以前毕业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7月5日(含)之前取得。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应具有的相应学段合格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报考A类岗位的按岗位需求表要求执行。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6、2017、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每类别限报一个岗位(报考A类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同时报考符合条件的一个B类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报名网址:蓬莱市政府网站(www.penglai.gov.cn)。
手机端报名方式:搜索“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2020年蓬莱市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报名入口”。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8:30—7月8日17: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6日11:30—7月9日11:00
缴费时间:2020年7月6日11:30—7月9日17:00
(三)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相关附件,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或手机搜索微信小程序“旗帜云考试”,首次登陆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写和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信息无误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2020年7月8日17: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和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将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7月9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9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0年7月6日11:30—7月9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笔试不收取考务费。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需于现场资格审查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0年蓬莱市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通过网上初审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并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后现场办理面试考务费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2。
4.其他。报名结束后,最终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非定向招聘b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四、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推迟审查日期。
(一)时间和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在蓬莱市政府网站提前至少一周分别发布A类、B类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先进行A类现场资格审查。
(二)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材料详见附件2《2020年蓬莱市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应聘须知》第23条。
(三)有关要求。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的,均视为弃权。应聘人员弃权的或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办理退费。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次日17:00前提交。同意报考证明或解约证明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A类可在面试后、B类可在笔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考试通知书,加入指定微信群,后续有关事宜通知将在微信群中发布。
五、考试
A类系我市教育系统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B类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A类考试程序
1.初试。同一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80人的,原则上增加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初试方式为面谈、答辩等方式,最终按照考选计划1:4的比例,依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初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进入面试范围。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素养、教学思想、职业道德、组织计划、沟通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A类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二)B类考试程序
1.初试。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招聘7人(含)以下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招聘8人(含)以上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4比例的,面试前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招聘7人(含)以下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但少于60人的,招聘8人(含)以上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4比例但少于60人的,初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答辩等形式;同一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60人(含)的,初试采用专业测试(笔试)形式。初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招聘2人(含)以下的按1:5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含)以上的按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进入面试范围。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招聘7人(含)以下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超过30人(含)的,招聘8人(含)以上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超过1:4比例(含)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取专业测试(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如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音乐、体育、幼儿教师岗位还需加试专业实践操作。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
3.笔试。笔试人员从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蓬莱市政府网站公布。各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考试内容为招聘学科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6:4比例合成。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A类中出现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组织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B类中出现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采取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笔试加试,并以重新笔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包含考试总成绩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蓬莱市政府网站公布。
六、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小组。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蓬莱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入职前,同一招聘岗位包含2个及2个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采用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试用期满,按规定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学段合格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本次招聘幼儿教师,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及微信群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蓬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中共蓬莱市委党校招聘岗位由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5643260
监督电话:0535-5613678
报名、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蓬莱市政府网站(www.pengl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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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蓬莱市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岗位需求表.pdf
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蓬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