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㈠业务助理岗位条件
1.新罗区户籍,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林业专业或相关林业专业毕业,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够独立从事营林生产等工作,能够使用Arcgis、VGS等林业地信工程软件者优先。
㈡护林员岗位条件
1.新罗区户籍,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初中及以上学历。
2.需持有摩托车驾驶证(五年驾龄以上,能熟练在林区集材道及林区小路驾驶)、自配男式摩托车。
㈢其他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林场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林业,安心在林业基层一线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不畏艰险,服从林场组织安排;能够胜任森林管护、森林防火、夜间巡护、抢险救灾等工作。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能证明以往工作经历的在职单位证明等)。
5.退伍军人或具有五年(含)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可优先录取。
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违反交通法则的;
3.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解除的;
4.其他不宜报名的。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研究录入、公示等程序进行。
㈠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至7月17日止(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新罗区九龙江源国有林场(凤凰路6号综合楼四层);联系电话:15280832778;联系人:詹先生。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供材料: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个人简历1份,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以上证件现场核对原件后只留存复印件,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㈡招考方式
1.按照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方式。①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超过1∶3及以上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内容为《森林法》、《福建省森林条例》等林业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确定面试人选。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1∶3的,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应变和处理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㈢录取办法
1.进行笔试和面试的,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优先)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录用人员。
2.进行面试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性别招聘数分别计算)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顺延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对入围者的德、能、勤、绩及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后,提交区自然资源局党委会研究确定。
三、工资待遇
考核合格者,发出聘用通知。试用期为叁个月,分场业务助理岗位试用期工资2600元/月,护林员岗位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并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固定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不服从安排者,作自动弃权处理。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执行。
四、本公告由新罗区九龙江源国有林场负责解释。
新罗区九龙江源国有林场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