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参与本次招聘的7家单位除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外,其他均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7家单位办公地点都在杭州市区,机构规格均为正处级。具体是:
(一)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主要职责是承担纺织品及原料、家具及材料、五金、食品相关产品、安防产品、体育用品、体育场所、设施、室内环境等领域20大类轻工业品1800多个产品/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参与轻工业领域标准化、区域品牌建设研究工作;开展纺织、家具等领域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和量值传递工作。附设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国家锁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三个国家级质检中心;浙江省室内安全及家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浙江省轻工及五金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浙江省体育用品质量检验中心、浙江省锁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四家省级质检中心;一个省级专项计量授权机构和浙江省轻工类产品质量鉴定机构。拥有中国纺织建设规划院浙江分院、浙江省家具检测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浙江省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省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20余个服务平台和载体。
(二)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主要职责是为民营经济发展、广告监测、企业档案管理、信用建设提供政策研究、宣传、咨询、培训等服务;承担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建设运行,广告监测监播、信用评价、法律咨询、行业调查、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开展人才、技术、资本、品牌对接及商贸交流活动,企业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开发利用、查询、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等。
(三)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主要职责是承担标准信息资料收集、翻译、管理、分析研究和馆藏建设与服务;标准制定、项目评估和绩效评价服务;WTO/TBT信息通报咨询、预警及研究;金砖国家标准化研究及技术交流;商品条码、物品编码、产品电子代码与标识业务管理和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源、数据管理;标准化、质量、技术性贸易措施、编码及自动识别技术等领域技术研究、咨询、检验、培训和应用推广。挂金砖国家标准化(浙江)研究中心、浙江省物品编码中心牌子,是我省专业从事标准、质量、品牌和市场监管领域政策研究和服务支撑的权威技术机构,承担建设省部共建的金砖国家标准化研究中心,获批省委宣传部首批重点培育智库——“浙江省标准化智库(之江标准化智库)”,是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确定的“长三角一体化区域标准化研究中心”,是浙江省“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成员单位。
(四)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要职责是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授权,承担专利快速预审、辅助审查、快速确权等辅助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维权和协同保护工作,开展侵权判定咨询、纠纷调解等工作,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等提供技术支撑;承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相关工作的研究和成果推广。加挂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浙江分中心。
(五)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数字传媒中心:主要职能是承担省局新闻宣传服务,相关政务信息、新闻发布,全省系统重大宣传活动策划实施,《市场导报》编辑出版和发行,省局所属公益性电视栏目的编辑制作推广,公示、公告发布服务;省市场监管数字化转型规划、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制定实施,局机关信息化基础设施、系统软件、数据资源的建设、管理和维保等工作。
(六)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局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市场监管系统会议和干部教育具体组织实施、局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行政许可受理辅助及业务研究服务等。
(七)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主要职责是建立和维护国家计量标准以及全省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研制并保存国家有证标准物质,承担量值传递和溯源工作;承担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国际互认型式试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其它检定、测试和产品质量检验等工作,承担计量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开展计量技术研究、成果转化、科技咨询和技术服务,承担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计量科学研究工作;承担计量比对、能力验证、计量军民融合和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等技术保障工作;参与计量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承担有关计量、标准化等专业技术组织的运行管理;开展计量校准、检验检测、质量认证、司法鉴定等技术服务,开展有关计量合作和交流。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7家单位本次招聘需求为22个岗位27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2020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0年9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用人单位要求的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或本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照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6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8日-7月17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省标准化研究院招聘博士的岗位只报名,无需缴费。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0年8月5日-8月7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除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数字传媒中心、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外,其他招聘单位均按50%计入总成绩。省标准化研究院招聘博士的岗位直接安排面试,遇有符合条件人数较多情形的,结合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参与项目、科研业绩和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经评审后择优确定6-10名人员参加面试。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0年8月8日9:00-10:30,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素质测试》(题型为客观题)。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8月1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除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按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外,其他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岗位条件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评要素一般为岗位认知、相关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zjhrss.gov.cn,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2.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
(http://www.zjaic.gov.cn/,公告公示);
3.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门户网站
(https://www.zjfhi.org/,通知栏);
4.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门户网站
(http://www.zjmyjj.cn,通知公告);
5.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门户网站
(http://www.zis.org.cn/通知公告)
6.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门户网站
(http://zjippc.zjamr.zj.gov.cn/,工作动态)
7.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门户网站
(http://www.zjim.cn,通知公告/诚聘英才);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2)
(四)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人事处,0571-89767182,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机关纪委,0571-89769221。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0571-89988180,85024476;
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0571-89761057;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0571-85786966、85786500;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0571-56788327、0571-5678837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数字传媒中心:0571-89764111;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服务中心:0571-89762143;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0571-85129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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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xls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