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实行回避制度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本次共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00名(其中:全额事业8名,差额事业92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约定最低岗位工作服务期5年。招聘岗位、职数和条件要求见《辰溪县2020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学历、年龄等要求。见《辰溪县2020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出生年月日为准,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开始之日,即1984年7月14日后出生(35周岁)和1979年7月14日后出生(40周岁)。工作经历截止日期计算到2020年7月30日,未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前的实习、见习时间等均不得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不得报考的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与开考比例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14日至7月17日,上午8:00至12:00点,下午3:00至6:00。
(二)报名方式、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辰溪县辰阳镇八一路辰溪县卫生健康局6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携带填报完整的《湖南省辰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4、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无法提供单位证明的可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考生须诚信报考。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的,必须于体检前2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辰溪县卫生健康局(401室)现场提交书面说明,否则一律视为不诚信报考,列入辰溪县招聘不诚信名单数据库;进入考察、聘用环节的考生不能参加考察、聘用,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一律视为不诚信报考,列入辰溪县招聘不诚信名单数据库。列入辰溪县招聘不诚信名单数据库的考生,3年内禁止报名参加辰溪县内所有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
四、考试
1、笔试内容、时间、地点及要求。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分,专业知识占80分。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9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8月6日-8月8日领取笔试准考证)。实际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及要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排名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选名单。
结构化面试主要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结构化面试时间定为2020年8月22日-8月23日(星期六-星期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8月19日-8月20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领取面试准考证,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笔试成绩排名高低依次递补)。结构化面试时,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能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3、成绩合成。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得分高低排序。结构化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即考试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排名的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南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52号)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总成绩排名,可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体检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根据《辰溪县禁毒委员会关于在全县开展毛发毒品检测工作的通知》(辰禁毒委发【2019】5号)文件要求,将毛发毒品检测工作纳入本次招聘考察政审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禁毒条例》,依法对呈阳性的被检测人予以处理,考察结果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
体检和考察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对公开招聘考试人员笔试、面试等阶段性工作分步予以公示。每完成一项,即将结果在辰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场公示地点为辰溪县卫生健康局办公楼信息公布栏。
考察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进编手续;公示有异议且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拟录用人员录用资格,不予递补。
七、待遇
聘用人员进入所报岗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或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用人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它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报名人员参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须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自备口罩,体温测量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才能进入相应的场所,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2.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通知等事项,在辰溪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面的其它未尽事宜,由辰溪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辰溪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投诉电话:
辰溪县卫生健康局0745-5257661。
辰溪县纪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组0745-5225648
附件下载>>>
辰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