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所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县行政区域外引进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特别紧缺的专业,可放宽到“双一流”或“985、211”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招聘计划、岗位条件及要求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共20个。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新晃侗族自治县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型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5)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6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紧缺型专业技术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6月5日以后出生);“211工程”、“985工程”重点高校(不含其独立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0年6月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5年6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即1970年6月5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专业要求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7)服从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需在新晃工作满5年(教师岗位为6年)后方可申请调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4)本公告发布日前,已是我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已在新晃侗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就业的工作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发布招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聘审批。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新晃县2020年县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报考人员于2020年6月15日至6月19日(8:30—12:00,14:30—17:30)到新晃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318室)报名,现场报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核。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从2020年6月15日8:00至2020年6月19日下午5:30分截止。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发送至报名邮箱(1252378707@qq.com)。报名完成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
(3)每个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报考专业时,请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于岗位专业的设置,由人社部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可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也可同时使用几种方式进行。面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人社部门进行指导。面试总分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岗位,应聘人员在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新晃县一中教师岗位、新晃县人民医院岗位需进行面试)。同一职位应聘人员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了引进计划人数则进行面试。
3、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引进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采取现场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
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要求递补,经新晃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以递补,但递补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4、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组织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引进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人事关系。享受购房补助人员在聘用期内调离(含辞职、辞退等)新晃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享受购房补助人员将全额购房补助款收回退还县财政。
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
五、政策待遇
1、住(租)房补贴。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新晃县首次购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
(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高级技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新晃县首次购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20万元。
(3)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颁发的行业职业资格证的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211工程”“985工程”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新晃县首次购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5万元。
(4)“985”“211”院校毕业生来晃从事教育工作,与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签订六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本县范围内首次购买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15万元。
对引进的急需紧缺型创新人才租房补贴最高限额为12000元/年·人。
2、生活补贴。
对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
(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高级技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享受期限为3年。之后仍在聘的按我县同类人员待遇落实。
(3)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颁发的行业职业资格证的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211工程”“985工程”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经用人单位考核后发放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考核合格者5000元/年·人;考核优秀者10000元/年·人,享受期限为二年。
3、配偶户口和子女入学。引进的优秀人才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户口可随入随迁。其未成年子女入学享受当地城镇居民子女入学同等待遇,参加本县中考的,可降低20分录取,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
4、其他保障。用人单位必须为引进人才交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对成绩突出的人才,可为其办理家庭财产、人身意外伤害、补充医疗、企业年金等附加保险。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新晃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xinhuang.gov.cn/)公示,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联系电话:0745-6223166。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新晃县委组织部、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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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xls
2020年新晃县县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