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忻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招编外人员2名;其中财务工作人员1名、业务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五)财务工作人员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凭,并有会计证,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业务工作人员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凭,专业不限。文字写作功底扎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或是计算机专业毕业的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7月20日;
2.报名方式:在报名期间将《报名登记表》(附件1)发送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邮箱:xczwzx@163.com。
3.报名地点:忻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办公室(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尾政务服务中心501室)。
4.面试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以及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等复印件一份。同时核验以上所需证件原件。
5.联系电话:0772-5512582。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录用者拟8月份正式上班。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核人选,经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用人单位公示栏公布。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需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工资待遇
经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将面试、考核和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县政府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局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财务人员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标准为每月2500元,业务工作人员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标准为每月145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出差按规定补助。
七、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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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