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4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条件,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六)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19年底以前退出现役并且符合我市兵役机关接收安置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如下:
1.应聘人员经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等环节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2.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
3.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参加2020年菏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
4.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5.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审查和缴费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全市统一笔试时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招聘单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报名、审查
1.现场报名、审查时间:2020年7月15日-7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现场报名、审查地点: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南校区(菏泽市长江路996号)。
3.现场报名、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贴本人照片的《2020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②本人签字的《2020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③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④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学信网查询学籍网页打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打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交本人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⑤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
⑥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报到证;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上述材料中③④⑤⑥均须提交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①②原件按顺序装订。另须提交1寸彩色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的免冠照片4张(背面备注上报考学校+岗位+姓名)。
应聘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交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交签约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协议证明;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签字盖章已满6个月的辞职或解聘合同;其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佩戴口罩,出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等证件,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正常(未超过37.3℃),且持有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报名地点。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前7天内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此部分考生须转移至隔离室,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报名)。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未排除新冠肺炎及身体不适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报名地点。
(二)现场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15日-7月1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报名、现场审查或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逾期不再补办。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现场缴费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批准取消、核减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并缴费成功人数超过5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5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
1.初试。初试采用专业知识测试或答辩等方式进行,初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视报名情况确定,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每个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50人,最后一名初试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50人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2.面试。语文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定向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请及时关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4.笔试资格人员确定。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全部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1:5的比例,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者均进入笔试。进入笔试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
报考语文、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考教育公共知识(一)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一)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报考定向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考教育公共知识(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100%。
笔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确定。笔试成绩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上午9:00-11:30。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按面试与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最后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有考察不合格、放弃等情况的,按报考岗位依次递补。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市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体检不合格、放弃等情况的,按照报考岗位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对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020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招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教育局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
1.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http://hzjy.heze.gov.cn/)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报考岗位计划、资格条件等,请直接咨询招聘学校。招聘学校: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地址:菏泽市长江路996号,咨询电话:0530-3133698。
3.请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5.政策咨询电话:0530-5333168。
6.举报监督电话:0530-5310387。
点击下载:
附件1.2020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
附件2.2020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20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附件4.2020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附件5.2020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附件6.2020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菏泽市教育局
2020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