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荔湾区基层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提升基层环保工作水平,根据《广州市荔湾区建立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范围
(一)招聘人数
白鹤洞街公开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1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岗位职责
街道环保员队伍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上级环保部门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开展环保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2.组织管理辖区村、社、居环保联络员队伍,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任务。
3.在上级环保部门统筹下,督促本辖区内排污者依法履行环境法律义务,建立污染源档案,协助开展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4.对本辖区饮用水源、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农村面源污染等巡查。
5.负责本辖区环境信访投诉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纠纷的调解处理。
6.及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7.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区环境保护局。
8.负责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部门安排的其他环保工作等。
环保员作为环保监管工作的延伸,各街道应按照网格化管理的方式,将辖内所有村、社、居纳入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范围,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态学、应用化学、大气科学技术、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法学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 3 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7.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优先聘用;
8.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8月3日。
2.报名方法:必须由本人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表》、相关资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到白鹤洞街城管科报名。
3、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
4、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需提供环境保护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机动车驾驶证等证书。放宽年龄至45周岁的,需提供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
5、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资格复审的复印件不予退还。
6、面试时间在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
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统一设立的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每人60000元/年(含单位及个人的五险一金、特殊岗位津贴和技术资质补贴等)。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1805248;联系人:刘小姐。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培真路二号之一
附件:白鹤洞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白鹤洞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