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明府字〔2011〕11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2000年8月13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13日之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职位表的几点说明如下:
1.招考对象:“往届毕业生”指2017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在职人员和暂缓就业毕业生)。
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7年底或2018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往届毕业生。
2.工作经历: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在取得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前的工作经历),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在报名时需提供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或缴交社会保险证明或单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考录报名的第一日(即2018年8月13日)。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已经被录用及聘用为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本次招考职位。
二、招聘办法
根据明府办〔2015〕17号文件精神,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专业对口的人员,可免笔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实操考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形式进行,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15日。(8:0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办公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313号,联系电话:88826766)。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如实填写《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3)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照片2张;
(4)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如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或缴交社会保险证明或单位证明等。
5.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资格由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须按报考职位的要求递交所有证件。证件材料不齐的审核不予通过。
(3)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在拟录用考察时发现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不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
1. 实操考试。采用实际操作专业技能的方式,实操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相关专业技能。实操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操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面试对象根据实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合格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内容主要是考核招考职位所需要具备的职业操守及相关知识能力。
3.总成绩计算方法:按实操考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实操考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由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察和政审。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区计划生育服务站研究决定后报区卫计局审批。
(四)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并经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被聘用人员按所聘岗位享受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在编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一经聘用,服务招聘单位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解释。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0757—88826766咨询。
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