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或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技能条件;
二、 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布结果的程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取。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至8月14日
上午9:00-11:00时,下午2:00-4: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道办事处3楼313室(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黄埔建设大厦);联系人:伍小姐,联系电话:82291120
(三)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1. 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2份,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及本人两页,居民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2. 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3. 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4、在各媒体刊物上发表文章复印件(应聘党建指导员者提供);
5. 应聘党建指导员需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入党具体时间);党务群团和街道社区等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资料;
6.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要有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填写《鱼珠街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1)、《鱼珠街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党建指导员填写),填写信息务必准确、真实,字迹须端正、清楚,可本网页下载表格填写。所有个人资料原件,在报名时进行核对后现场退回,复印件不再退还。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为闭卷考试,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招考单位公布进入政审考察名单。进入政审考察报考人员提交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七、体检
组织考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八、录用和待遇
(一)拟聘用编外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二)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按照我街编外聘用人员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党建指导员按照《关于调整原黄埔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埔组通〔2016〕28号)执行。
九、其他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鱼珠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