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一)普通高中教师岗位5个,具体岗位为: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语文教育教学1个、数学教育教学1个、英语教育教学1个、政治教育教学1个、历史教育教学1个。
(二)职业高中教师岗位2个,具体岗位为:施甸县职业高级中学汽修专业教育教学1个、烹饪专业教育教学1个。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一本及其以上2018年以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一本指应聘人员高考当年录取专业属于第一批次)。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能够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
(三)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条件一致,本次招聘所涉及专业类别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六)应聘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相关材料);应聘职业高中教师岗位者,须入职3年内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类招录考试中被禁考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统一考试、严格体检、全面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发布公告:2020年7月8日在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020年7月18日(星期六)17:30。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及报名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邮箱:rhzqm@126.com
联系人:赵俏梅
联系电话:0875-8126705
(三)资格审查:由施甸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负责。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小组查阅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与其沟通交流,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面试:面试工作由施甸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讲课、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实行量化打分,满分100分,75(含75)分以上为合格;若出现同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加试一题,分值10分,加试成绩纳入面试总成绩。
(七)签订聘用协议书:面试成绩达75分及以上者,得分最高的确定为签约对象,由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施甸县教育体育局、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施甸县职业高级中学与被签约对象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
(八)资格复审:由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
(九)体检:由施甸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空出岗位不进行递补。不按通知参加体检或拒绝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其空出的岗位不进行递补。
(十)考察:由施甸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
(十一)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将通过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二)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由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施甸县职业高级中学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相关政策执行。
六、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和面试,不按时参加或无法联系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各项表格,不得缺项,不得涂改。若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四)签约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与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就业补充协议书。签约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其岗位不进行递补。
(五)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
八、防疫要求。
(一)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现场前,需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短信或行程卡、24小时内行程卡截图均可)”和“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24小时内截图即可)。
(二)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面试。
(三)如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云南健康码扫码为黄码人员需持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四)“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面试。
(五)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面试。
(六)如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报考人员坚持参加面试,届时单独进行安排,并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进入学校后需全程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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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