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一)。
本次招聘设B、C二种岗位类别,其中,B类为教辅岗位,C类为专任教师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附件一)。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7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以岗位一览表为准,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20年7月24日。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5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5年报考公务员,2016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5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20年7月24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2.普通高校毕业生截止2020年7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13.2016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二、发布信息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渠道,请考生随时关注。
三、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4日9:00——7月2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24日9:00——7月26日17:00期间登录“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gypec.edu.cn/)网上报名入口下载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后提交电子档及扫描件,附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及毕业证、学位证、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打包发至GYYGZZZRSB@163.com。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否则学校有权拒绝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情况,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招聘办公室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资格初审
时间:7月24日9:00——7月28日17:00
资格初审在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学校组织人事部牵头。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以邮件形式回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学校其他岗位,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取消。
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公布时间:2020年7月29日17:00
公布地点: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三)准考证发放
时间:2020年8月22、23日9:00-17:00
地点:清镇时光校区峻德楼一楼大会议室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专业测试、面试(试教)、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
1.此次招考分为专业测试、面试、试教;其中B类岗位考生需参加专业测试及面试,C类岗考生需参加专业测试及试教。
2.专业测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二)专业测试
1.报考B类、C类岗位的考生需参加闭卷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参考范围为时事政治、师德师风以及招聘岗位相关专业技能知识,时事政治、师德师风占40%,专业知识占60%。
2.专业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专业测试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将在“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学校组织人事部、艺术系、实验实训中心牵头完成。资格复审在专业测试结束后进行,其中:报考B、C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学校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招聘简章》向学校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六、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C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试教的时间和地点由学校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七、面试
报考B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教。面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学校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1.B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专业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2.C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按专业测试成绩占50%、试教成绩占50%计算。
3.专业测试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报考B类岗位考生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报考C类岗位考生以试教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如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成绩均相同的,需重新组织面试或试教,以新一轮面试或试教成绩高者确定新的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或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或试教。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九、体检
体检在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学校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学校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政审考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查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查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查工作由学校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面试或试教、笔试、体检、政审考查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851-82519011(招聘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82519082(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
整个招聘过程中,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如有构成回避关系的,必须如实向招聘办公室汇报并退出相关工作组。
(二)疫情防控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严格执行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教师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报名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发布。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学校组织人事部请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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