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幼儿教师1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20年辽阳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占行政、事业编制。
三、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毕业时间须为2018年至2020年。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基本程序包括:报名、面试、体检与考察、岗位选择与公示、聘用。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9:00至7月24日16:00。
(2)报名形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下载《2020年辽阳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幼儿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附以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2寸近期未经加工彩色证件照,以“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发送到电子邮箱:415320160@qq.
com。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2、面试
面试拟于2020年7月下旬举行。如因疫情特殊情况,则另行通知。面试均为试讲,试讲知识范围为辽师大出版社出版的幼儿园探究式活动用书内容。
(1)面试现场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①《2020年辽阳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幼儿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本人身份证和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有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材料缺失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③应聘人员除遵守考场纪律要求外,面试入场前,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防疫行程卡”查询近14天行程。考生面试前14天内无外省旅居史的,须提供“健康通行码”绿码。如面试前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还须提供面试前3天内本人新冠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如非需要,中途不得摘掉口罩。
3、体检与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根据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果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时,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复试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4、岗位选择与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岗位,岗位选择现场签字确认。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次岗位。岗位选择时,如有考生放弃,则按成绩依次递补。岗位选择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七天,在辽阳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如果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被聘用资格。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采取聘用合同制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1年),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同其签定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将按成绩依次递补(对递补者再次进行公示)。
首次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不合格者不再续聘,自主择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待遇:试用期工资每月16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每月为2100元(每月基本工资为1500元、享受幼儿教育教师津贴600元)。并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费按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各自承担)。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七、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将在辽阳县政府网站公布。
八、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九、咨询电话
辽阳县教育局:0419-7575915
辽阳县人社局:0419-77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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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阳县教育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