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相关招录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机关雇员2名。招聘岗位条件如下: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6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已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相应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至7月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2张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二代身份证、汽车驾驶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鼎湖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机关雇员报名表》(可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qdh.gov.cn/下载或到报名地点领取)提交到鼎湖区双拥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鼎湖区坑口街道港口路)。
3.资格审查:由区双拥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
(二)考试
考试按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在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面试时间及考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笔试、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四)组织考察
由招录单位派出考察组,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按时间要求来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到上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劳动合同期满,鼎湖区双拥办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工资按照《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肇鼎府规〔2019〕1号)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考生报名后请密切留意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网站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
3.本公告由鼎湖区双拥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鼎湖区双拥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联系电话:0758-2669623,联系人:欧先生、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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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