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人数
招聘特岗全科医生5名(临床、中医)。
三、招聘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编制外聘用人员和退休的医务人员。
四、招聘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具有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4、经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1、公布需求:在青冈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信息
2、报名方式:实行电话预约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时间、地点:2020年7月30日至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30)周六周日不休息。报名截止时如未招满,将适当延期。
预约电话:0455--32496880455--3225658。
报名地址:青冈县卫生健康局人秘股
4、考试考察:市级卫生健康委负责资格审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直接考察等方式,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岗位人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医务人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等。
5、人员调剂:如出现特岗全科医生岗位报名人数过于集中的,由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实际情况在招聘计划内的贫困县市之间进行人员调剂。
6、根据考试考察和岗位调剂结果,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履行聘用手续。
六、待遇及服务期满安置
1、薪酬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市县财政共同承担,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性支出。2020年,中央财政按5万元/年/人进行补助,如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及其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等费用由市县财政负担,乡镇卫生院承担特岗全科医生岗前集中培训等费用。
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医疗卫生机构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向承担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倾斜。
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发放工资和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2、服务期满安置。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长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对符合相应条件的特岗全科医生,经考核合格,根据本人意愿应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内,纳入编制管理;乡镇卫生院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对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内,纳入编制管理;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除可按条件落实编制外,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或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疗机构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青冈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