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其中青冈县古生物化石保护中心1名,青冈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2名,黑龙江青冈靖河国家湿地公园服务中心2名,青冈县文化馆1名。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青冈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三)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往届毕业生,各招聘岗位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附表;
(四)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六)具有青冈县户籍(2019年11月28日以前为青冈县户籍),青冈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技术员岗位具有黑龙江省内户籍。
(七)本次事业单位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为《2019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
3、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青冈县城乡全额财政拨款的在编在岗人员;
6、2020年及以后毕业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时需携带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同底标准1寸免冠照片4张及考务费45元。到人民办事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市场8号窗口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周日休息)
咨询电话:0455-32431523230052
(二)资格审查
1、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编委办、财政局配合,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也可报经原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适当降低比例。
3、政策加分。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加分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须提供县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及复印件、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单并加盖公章;按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可享受项目生加分政策,须提供退伍证原件、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由项目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原始加分材料,不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之后提交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
四、考试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青冈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技术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此岗位不设面试开考比例。
笔试:笔试试卷总分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也可报经原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试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面试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青冈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技术员岗位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根据以下三个条件确定考核人员:面试成绩的高低、学历的高低、在校是否党员。若再相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与体检
组成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
应聘人员没参加考核和体检的或经考核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同时经2019年青冈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上岗工作。试用期为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由聘用单位参照本单位同岗位正式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核发工资。试用期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县编委办、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纳入事业编制,享受相应待遇,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点击下载>>>
青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