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医学考试中心为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正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根据国家《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在省卫生健康委、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各考点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开展医学考试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考试工作的技术服务;承担省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见附件
备注:1.以上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2.国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2020年8月6日下午17:30前,下载《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按要求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后,将报名表(本人签字)、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另附学信网在线学历认证报告);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在读证明,并在2020年7月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包括社保缴费证明、银行工资流水等,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0年7月1日);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jxykbzj@126.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及方向+毕业学校,如“业务岗1+张三+临床医学+南昌大学”。
报名人员应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材料并发送邮件,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不予受理;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取消资格。要求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结束后,必须到南昌市豫章路72号省卫生健康委后西楼414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11日(工作时间为9:00-12:00,14:30-17:30),联系电话:0791-86250735。
考生需提供:1.报名表(附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在线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院校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4.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5.应聘承诺书(见附件2);6.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以上材料(证件原件除外)及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另根据疫情防控期间招聘要求,现场审核时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赣通码完整截图(方法:微信搜索“赣通码”,进入小程序,申领赣通码,完善个人信息生成个人健康码)。
2.现场资格审核日前本人近14天旅居史完整页面截图(可编辑短信“CXMYD”发送至手机运营商查询)。
四、考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采取纸笔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闱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3:1则核销岗位招聘计划。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江西省卫生健康人才人事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和保持联络畅通,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内容。若参加面试人数未达1:3比例,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含),否则不予聘用。
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卫生健康人才人事网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省医学考试中心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费用由考生自付。
(二)省医学考试中心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三)对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至面试成绩为75分(含)的考生为止,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六、聘用、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有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考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省医学考试中心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黄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0791-86250735
联系地址:南昌市豫章路72号省卫生健康委后西楼414。
电子邮箱:jxykbz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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