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腾冲市第一中学:语文教师岗位1名、英语教师岗位1名。
腾冲市第五中学:语文教师岗位1名。
腾冲市第八中学:英语教师岗位1名。
岗位设置情况详见《腾冲市2020年公开招聘城区学校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招聘方式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实行网络报名。
三、招录对象、条件
(一)对象
1.腾冲市第一中学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2020年公费师范(免费师范)毕业生或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0年优秀本科(一本及以上批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2018年、2019年未就业毕业生和2020年应届毕业生,且其本科阶段为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本科(一本及以上批次)专业或省部共建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师范类本科(一本及以上批次)专业。
2.腾冲市第五中学、腾冲市第八中学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2020年公费师范(免费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2018年、2019年未就业毕业生和2020年应届毕业生;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2018年、2019年本科(一本及以上批次)未就业毕业生及2020年应届本科(一本及以上批次)毕业生。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3.应聘人员须持有本人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应聘人员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
5.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人员须持有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6.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所涉及专业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设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国有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在各类招录考试中被禁考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5日(星期三)24: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者请将报名相关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邮件至tcjszp@126.com邮箱进行网络报名,邮件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
(三)报名时提交材料: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成绩表、个人简历及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报名人员可视自身情况提供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材料及其它能证明应聘人员个人能力证书的扫描件(PDF格式)。报名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要求
(一)同一应聘人员只能报考腾冲市的1所公办学校。
(二)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报名人数大于招聘人数时,经招聘工作组查阅个人资料和面谈,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等额确定面试人员。
(三)资格审查:由腾冲教体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应聘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及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腾冲市教体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此次招聘考试采用说课的方式,面试时,由面试评委现场对应聘人员的教师职业素质及说课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分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求得的平均分为该应聘者的最终成绩。满分100分,75分及以上者方可列为签约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无法确定拟聘人员的,加试一题,加试总分为10分,加试人员最终成绩为原面试成绩与加试成绩之和。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签约对象: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签约对象。确定签约对象后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资格复审
拟聘用人员在2020年8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籍档案到腾冲市教育体育局报到,并接受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资格复审时限内(2020年8月31日前),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复审不合格。空出岗位不进行递补。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空出岗位不进行递补。不按通知参加体检或拒绝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其空出的岗位不进行递补。
九、考察
根据有关聘用规定和要求,对签约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出岗位不进行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cho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岗位待遇
本次所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要求和纪律
(一)相关要求
1.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和面试,不按时参加或无法联系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被招聘人员不属于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免费)师范生的五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不得参加各类招录考试。被招聘人员属于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免费)师范生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转发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27号)文件规定,被正式聘用的人员如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1年的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逾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4.签约后未报到人员,按违约条款处理,其空出的岗位不进行递补。
(二)纪律
1.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涂改。若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出现舞弊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资格。
2.严格落实回避制度相关规定。
3.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对招聘中出现的问题由腾冲市纪委监委对违纪违规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4.招聘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并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解释。
十三、防疫
(一)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等环节前,需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并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短信或行程卡、24小时内行程卡截图均可)和“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24小时内截图即可)。
(二)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等环节。
(三)如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云南健康码扫码为黄码人员,需出示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等环节。
(五)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出示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如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等环节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咨询电话:腾冲市教育体育局0875—5137214
腾冲市第一中学13708758565
腾冲市第五中学18987547259
腾冲市第八中学18087505189
监督电话:腾冲市纪委信访室(监察委检举举报平台中心)0875—513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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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腾冲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