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新乡市凤泉区共招聘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结合《人社部等7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精神,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0周岁以下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类推);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8月5日,由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20年8月17日8:00至8月20日18:00期间登录凤泉区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上传照片须下载报名系统自带“照片处理工具”,报名系统只识别利用此工具处理通过后的照片。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审核
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2020年凤泉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收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者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2020年8月17日8:00至8月21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2020年凤泉区公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26日8:00至8月28日18:00期间登录凤泉区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根据招聘单位意见,由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凤泉区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泉区绿茵河畔南门办公楼二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对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凤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0年8月20日上午8:00到12:00,下午15:00到18:00期间到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泉区绿茵河畔南门办公楼二楼)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报考时承诺同意统一分配,一经聘用,在本单位服务期至少3年(含试用期),3年内不准跨区域流动或调出。
(三)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应试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有关规定请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看(http://www.nhc.gov.cn),不提供相关证明,瞒报、谎报人员责任自负。考生进入考场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1.笔试
笔试科目分职业能力测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测验为公共科目,专业基础知识按行业不同分为综合类、教师类两大类分别出题考试。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试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管理、计算机应用、科技、历史等综合知识。
报考教师类岗位(含幼儿园教师)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其它考务工作另行安排。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50%+专业基础知识×50%。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从凤泉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凤泉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总成绩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须在2020年8月20日上午8:00到12:00,下午15:00到18:00持身份证、毕业证、入伍、退役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名单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公示,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持续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及考生本人未能及时持续关注网上发布信息而错过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时间的后果自负,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者就业协议书、人事代理合同)等;正式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通过后交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留存原件)。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2020年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面试当天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专业)的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综合类岗位的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教师类(含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3.确定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上公布。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单位为主,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查档案、提供有关证明或实地考察等方法,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聘用及待遇
1.根据综合成绩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并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和人社部等7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的内容,报考教师类岗位,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明确最低服务年限。
四、组织领导和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2020年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招聘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入围名单及其它信息,将及时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进行公告,请考生密切持续关注,注意查询。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918699;监督电话:0373—3918070。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其他事项
(一)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新乡市凤泉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二)受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凤泉区党政信息网,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本公告由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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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5日